6月1日起一批新规施行 切实以法治力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06/04来源:人民日报 编者按: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生态保护地区获得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应当用于本地区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统一提高至5万元……围绕群众关切,服务发展大局,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等一批新规施行,切实以法治力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副司长陈朱勇表示,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与此同时,我国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进一步破解粮食供求结构性矛盾,应对资源环境约束、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等问题,提升粮食产能仍然是首要任务。 为让农民种粮、地方抓粮更有积极性,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规定了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各自的责任,鼓励“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粮食主销区的企业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源基地、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等,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同时,还规定“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以健全市场机制为目标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 《条例》明确规定,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近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生态保护主体、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补偿资金规模逐年增长。“《条例》的出台,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提出了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负责人王心同介绍。 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方面,《条例》明确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分类补偿机制,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这为不同地区之间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形成各级政府共同投入、流域上下游共抓保护的格局。 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积极性方面,《条例》提出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的多种方式,其中既包括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权益等交易机制,推动交易市场建设,也包括发展生态产业,建立持续性惠益分享机制,还包括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等。 《通知》还扩大了简化提取范围,将黄金积存产品以及国债、理财产品纳入简化提取范围,相关额度计入5万元账户限额;简化丧葬费、抚恤金的提取,丧葬费、抚恤金不计入5万元账户限额,可以全额简化提取。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存款安全和继承人合法权益。(记者屈信明) 【责任编辑: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