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系统规范政府投资基金布局和投向 杜雨萌 2026年01月13日09:06 | 来源:证券日报 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工作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称,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围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工作办法》明确要求,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应当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资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以及其他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中明确禁止的产业领域。投资鼓励类产业,要强化评估论证,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政府投资基金不仅要“投得准”,更要确保“投得稳”。为此,《工作办法》第六条明确列出了政府投资基金的禁止类投资行为,包括不得通过名股实债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不得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等。 “与《工作办法》同步制定的《管理办法》,是对基金投向的事后监管,是适应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突出基金投向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研究员刘国艳看来,两份文件一“规”一“评”,前后呼应,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管理闭环。总体来看,两份文件的有机衔接,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进入了以“规范发展、提质增效”为特征的新阶段。通过强化布局规划的“导航仪”作用和投向评价的“指挥棒”功能,政府投资基金必将更好地肩负起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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